華潤窩案中涉案人員
  在很多經濟案件中,調查如同收網,企業大老闆通常是最晚被帶走的那個。而對於華潤集團案來說,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出事”似乎只是拉網的開始——自從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於4月17日晚被調查之後,華潤集團已有多名高管步其後塵。而最近的一位,就是集團旗下的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裁王玉軍——8月26日晚,華潤電力發佈公告,證實王玉軍被江蘇省有關檢察機關立案調查,已暫停總裁一職。一位消息人士對媒體表示:“宋林為了自救已經不計代價。”隨著案件脈絡逐漸清晰,宋林及其背後的巨大關係網和利益鏈條也開始浮出水面。
  超高溢價收購案
  這場反腐風暴源自一位媒體記者的舉報信。4月15日,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在其微博上貼出了一封舉報信,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宋林涉嫌貪腐。兩天后宋林被調查,利益鏈條由此初露端倪。幾天后,華潤置地原董事會副主席王宏琨“因個人健康理由”辭職,並於25日傳出被帶走調查的消息;4月24日,華潤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首席執行官吳丁涉嫌違紀違法被帶走調查。此後4個月中,香港中旅集團原副董事長、華潤電力原董事長王帥廷,華潤集團原協同辦主任張春,華潤集團原審計總監黃道國相繼被帶走,接受組織調查,緊接著又是王玉軍。一張以宋林為中心的華潤關係網,已經清晰地呈現在大眾面前。這張網是如何連接起來,利益又是怎樣在其中被輸送、消化的,成為了公眾最關心的問題。
  王文志舉報內容的焦點,集中在2010年前後那場被詬病已久的華潤電力對山西金業集團的高溢價收購案上。信中稱,華潤電力“在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的直接指示下”,“以不可思議的高價收購金業集團資產”。而這場收購案的主角,除了華潤高管外,還有兩位名聲在外的富豪——山西前首富張新明和“7000萬嫁女”的富豪邢利斌。
  8月4日,在老友邢利斌被帶走近5個月之後,張新明也被帶走調查,他正是華潤當初高價收購的金業集團的董事長。1998年,張新明創辦了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背靠能源這棵大樹,日進斗金,在2005年榮登山西首富。但之後,嗜賭如命的張新明欠債纍纍。2008年金融危機導致煤炭行業遭遇寒冬,金業集團爆發危機,張新明開始運作借殼上市。2009年9月,金業集團與同煤集團簽訂重組協議。
  但在2010年1月,同煤集團、金業集團、華潤電力簽署了“三方協議”,同煤集團退出重組。很快,華潤集團在宋林的授意下迅速提前支付了81億元收購金。同年2月9日,華潤電力旗下公司華潤聯盛、中信信托與金業集團簽署協議,共同出資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3個月後,華潤電力又作價117億元收購了該公司。據媒體披露,華潤在山西的合伙人之一、華潤聯盛的股東邢利斌是此次收購的中間人之一。
  金業集團曾經以10億元作價上市,以失敗告終,而最後華潤電力竟然以100多億的價格對其進行收購。在金業集團兩個礦的探礦權勘察許可證失效的情況下,這樣的高溢價收購引起的質疑聲不絕於耳。王文志的舉報信稱,此次交易造成了數十億元國有資產的流失。
  為何會出現超高溢價?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金占明告訴環球人物雜誌記者,根源是產權不明晰問題。“國企是全民所有,反而沒人能監管得了。”
  被打通的決策鏈條
  金占明表示,國企窩案形成的前提,是打通決策鏈條。“國企的決策鏈條環環相扣,要用不正常的手段進行收購,要經過董事會、監事會、審計部門等程序,其中任何一關能真正把住,都不可能犯案,所以需要層層打通。比如有2000萬的回扣,有些人可能自己拿1000萬,剩下1000萬用來收買同僚和部下。”另外,為了增加調查難度,作案人通常會採用很長的決策鏈條,把貪腐問題變成工作不認真的責任。華潤窩案正是如此。
  據另一位舉報人透露,早在2010年,華潤內部人士就進行過舉報。當時國家審計署對華潤項目做過審計,掌握了相關證據,“但被高層強制壓下來了”。
  8月25日有媒體爆出,華潤集團原審計總監黃道國已被帶走調查。知情人士透露:“這應該與前幾年黃非法獲取審計署對華潤的審計報告有關。他獲取報告後給了宋林,宋林讓華潤煤業給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做工作,消除隱患。”
  環球人物雜誌記者在查閱涉案高管的簡歷時發現,目前被帶走調查的7位華潤高管,在併購案發生的2009年、2010年前後,都處在與事件相關的關鍵位置上。比如2009年,張春成為華潤電力發展部總經理,併在收購案之後升任總監;同年6月,原任鎮江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的王玉軍被調至華潤電力擔任執行副總,輔助當時的總經理王帥廷,併在收購案之後晉升為執行總裁。
  華潤內部人士對媒體透露,二人與宋林關係匪淺。“張春是宋林一手提拔上來的。”2013年7月宋林第一次被舉報時,張春曾在企業內刊《華潤》雜誌上撰文聲援宋林,並因此獲得了華潤集團2013年的“董事長獎”。
  此外,還有兩個不得不提的人——華潤金融控股原首席執行官吳丁、華潤電力原董事長王帥廷,這二人和宋林一起,在金業收購案中占據了決策位置。尤其是吳丁,在任職履歷上與宋林有諸多相似之處,比如兩人都曾擔任漢威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也都曾是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層。2011年5月,吳丁開始擔任華潤金融首席執行官一職,而“金融平臺”正是宋林執掌華潤時期最重要的企業戰略之一。
  至於曾是華潤電力領軍人物的王帥廷,與宋林的關係也頗耐人尋味。華潤電力的底子是1994年成立的徐州華潤電力有限公司,而徐州人王帥廷曾是該公司彭城項目的主要負責人。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前後,王帥廷預測未來中國的電力需求必然有極大增長,於是撰寫研究報告,建議華潤擴展電力業務,獲得時任華潤副總的宋林的大力支持,並於2001年8月成立了華潤電力公司,由王帥廷任總經理。
  “不能讓一把手說了算”
  華潤窩案帶來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國企和央企正處於轉型期,如何才能對其實施有效監督?對此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胡小武的觀點是,監督國有企業的前提,是要明確其社會定位。“公民對國企有所有權,雖然這個概念很抽象,但法理上是存在的,納稅人和國企有一定的權責關係在裡面。然而,國企又是國資委的下屬企業,那麼它應該由誰來監督?還不明確。目前來看,都是媒體揭發腐敗。這屬於社會監督,是不是應該出台一個相關的法規,讓社會監督國有企業?”
  具體到這起由一把手牽出的國企窩案,胡小武認為,直接原因還是一把手權力太大。“國有企業是代理政府管理和運營國有資產,但目前的狀況是,企業只代理了權利,導致一把手可以為所欲為。一些人經常痛罵腐敗,但當他們自己掌權的時候,也會照樣腐敗。說到底,改革的重點和難點還是利益重新分配時要有監督,不要讓一把手說了算。”
  而對於窩案“一抓一連串”的現象,胡小武認為,其原因也是由於管理層之間只建立起了利益鏈而沒有建立責任鏈。他建議:首先要實行領導人終身責任制。第二,由於企業現在選擇管理層不是靠選舉,而是領導提拔,所以一把手要承擔選人用人的連帶責任和監督責任。第三,要建立引咎辭職機制,下麵出了事,一把手在必要時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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