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2月19日A 26版(編輯:鄺海炎 校對:範舟游、劉俊文)《微博》欄目第3條第4行,“殫精閩竭慮”應為“殫精竭慮”。
  說明訂正 ●12月19日A 10版《穗前11月非稅收入增長14.91%》一文(編輯:李湘瑩)第1段第4行“非稅收入占比”應為“非稅收入同比增長”。●本報12月19日東莞讀本AⅡ02版《泵站施工 污水倒灌 殃及池魚》一文(記者:洪靈芝)中,誤將“莞城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市政辦主任林沛”寫為“莞城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林沛”;誤將東莞市人民公園管理處辦公室主任“馬惠明”寫為“任建峰”。特此更正,並向當事人及其單位致歉。
  欄目編輯:楊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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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吳先生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特此鳴謝。  (原標題: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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